創意教學競賽要點

為提升全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教師對「全國法規資料庫」的了解與應用,進而教導學生善用該資源,舉辦創意教學競賽活動。鼓勵教師於教學設計中引導學生運用法規資料庫尋求答案,啟發法治觀念,實踐於生活,並提升教師課程設計與教學能力。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法務部、教育部
承辦單位:鈕酷樂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時程

線上報名及繳件:114年8月15日(五) 至 114年10月15日(三)
評審期間(初/決選):114年10月16日(四) 至 114年11月7日(五)
頒獎典禮:114年11月15日(六)(暫定)

參賽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含五年制專科學校)現職教師(含兼任、代理(課)、實習教師及教官)。

  • 每件教案至多 2 名參賽者,請指定 1 名授權代表人。
  • 不得冒名頂替,僅限參賽一個組別,惟可同時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同時參賽(惟作品不可相同)。
  • 每一件參賽作品必須分別繳交參賽文件及作品。
  • 分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參賽時須上傳: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件三)、切結書(附件四)親自簽名或蓋章之掃描檔案; 決選入圍者須另繳交 學校推薦書(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則繳交授權代表人之「學校推薦書」)(附件五正本1份)
競賽獎勵
教師競賽獎圖示

教師競賽獎

國中組與高中職組分別設置以下獎項:

  • 第一名:各組 1 名,獎金 30,000 元、獎狀乙紙、推薦學校獲獎座乙座
  • 第二名:各組 1 名,獎金 20,000 元、獎狀乙紙、推薦學校獲獎座乙座
  • 第三名:各組 1 名,獎金 15,000 元、獎狀乙紙、推薦學校獲獎座乙座
  • 佳作:視參賽數量及水準若干名,獎金 10,000 元、獎狀乙紙

※各組別前三名得獎作品之推薦學校若有相同情形,則以最高得獎名次之得獎作品,獲頒乙座推薦學校獎座。

投稿參加獎勵圖示

投稿參加獎勵

審核通過之投稿作品可參與以下抽獎與獎勵:

  • 教案投稿抽獎:凡完成投稿之教案(不包含得獎教案),可獲得5,000元旅遊金之抽獎資格,共計4名。
  • 決選入圍獎勵:凡入圍決選之教案(不包含得獎教案),每一份教案均可獲得王品集團千元好禮即享券1 份。
競賽方式
  • 本競賽活動旨在評選設計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相關議題之優良教案作品,本屆教案甄選之主題如下
    • 人權法治與性別平等議題(如:兒少權益保障、性平議題、防制校園霸凌、兒虐及家暴事件防制等)。
    • 重大修法議題(如:打擊詐欺、民法意定監護制度、跟蹤騷擾防制、洗錢防制、毒品危害防制、人口販運防治、藥物濫用防制、菸害防制等)。
    • 資訊與網路安全議題(如:網路霸凌防制、數位科技應用安全、個資與隱私保護等)。
    • 其他與法治教育相關議題。
  • 報名及繳件後方可參加初選。
  • 個人作品與團體作品混合評選。
  • 初選作業將由主辦單位進行書面審查,以設計運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議題關聯度,分別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各選出10件入選作品進入決選。(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水準增減)
  • 決選時,由參賽者出席決選現場或線上視訊方式進行簡報說明與展示,由評審分別評定國中組及高中職組第1名、第2名、第3名、佳作等得獎名次。
  • 決選時間由主辦單位決定,並通知入選者。
作品規格
  • 設計以二至三節課(含)之課程教案,教學設計主題不限,教案內容務必「設計(如何)運用/活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若參賽作品未「設計(如何)運用/活用全國法規資料庫融入法治教育者,將不受理參賽亦不退件。
  • 參賽作品之教學內容應依附件二教案設計內容進行設計,且須具備學生生活法律應用的關聯性,知識間的關聯性與整合性,教材之多元性及應用性,作品不限字數,但請儘量以精簡為宜,請以DOC或開放文件格式(OpenDocument Format, ODF)格式製作。
  • 除教案設計以DOC或ODF格式提供之外,另可提供教學成果、經驗分享或教學演示(教學實例、PPT、影片)等輔助教具作為詳細說明,但所有檔案之總容量不得超過1,000MB。欲提供之影音檔若檔案過大,建議請先上傳至YouTube,隱私權點選為「不公開(僅知道網址的才能觀看)」,上傳後將影片網址填入教案設計(附件二)之附件資料欄位內。
  • 若提供任何實際運用參賽教案於課堂上之影音檔、說明檔等,播放時須無需安裝其他任何播放軟體,如因無法播放而導致權益受損,其後果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 參賽作品可以多檔上傳,內容須包含「參賽報名表」 (附件一下載) 、「教案設計」(附件二下載)、「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附件三下載)、「切結書」(附件四下載)及教案作品 / 簡報等文件資料,檔案格式限 doc / docx / pdf,單一檔案大小限 100MB 以內,參賽者尚未確認投稿前,還可移除並重新上傳作品檔案;一旦送出投稿後,即無法修改及更換檔案,請先確認投稿作品資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後再按下確認投稿。
  • 參賽者須於114年10月15日(含)前至活動網站完成線上報名及上傳繳件後送出投稿,並於獲通知入圍決選後再依期限繳交「學校推薦書」(附件五下載)書面資料,方取得參賽資格。
  • 作品若遇無法上傳者,請與維運小組連絡( 維運小組:02-87734300 轉 656 范小姐,服務信箱:moj@techmore.com.tw )。
作品繳交規定
  • 參賽文件
    • 參賽報名表1份(附件一)。
    • 教案設計1份(附件二)。
    •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1份(附件三)。
    • 切結書1份(附件四)。
    • 學校推薦書1份(附件五,獲通知為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方須繳交學校推薦書)。
    • 其他補充資料1份,包含:
      1. 教案作品檔案。
      2. 上課所需之PPT、影片或影音檔等輔助教具說明檔案。
      3. 教學實作檔案。
  • 註1:附件一、附件三及附件四若為團體報名,所有組員需於文件上分別親筆簽名或蓋章。

    註2:本屆採線上繳件方式,故附件一、附件三及附件四請於全部作者親自簽名或蓋章後,提供掃描電子檔,併同附件二及其他補充資料上傳至活動網站。

  • 繳件方式

    參賽者須於114年10月15日(含)前至活動網站完成線上報名及繳件,並於獲通知入圍決選後再依期限繳交附件五書面資料,方取得參賽資格。

相關參考設計素材
評選方式
  •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採初選、決選兩階段進行。
  • 初選:創意教學初選,由主辦單位分別就國中組及高中職組參賽作品書面審查,各選出10件入選作品。(得視參賽作品數量及水準增減入選作品數量)。
  • 決選:入圍決選之參賽者,可採至決選現場或線上視訊方式進行教案說明(簡報)與展示(約10分鐘)、問題詢答(約5分鐘),由評審委員評選出各組別得獎名次。如參賽者選擇採線上視訊方式需自備視訊設備,如無法正常視訊或網路播放品質不佳而導致權益受損,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評分重點說明比例
設計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教學平台之創新教案
  • 主題切合度
  • 創意性
  •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融入性
50%
教學活動、流程設計及輔助教具設計
  • 教學活動的多元活潑性
  • 流程設計的適當性
  • 全國法規資料庫操作指引的完整性
  • 輔助教具的多元性
30%
教學實作
  • 實際教學實施情形
  • 教學應用的可行性
10%
教學推廣
  • 教學評量的多元性
  • 教學推廣方式
10%
參賽注意事項
  •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須於主辦單位規定期限內,繳交參加決選相關說明(簡報)與展示之資料。
  • 以團隊名義報名的參賽者,必須在正式的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註明團體代表人的詳細資料,並且有權代表該團體負責比賽聯繫、入圍及得獎權利義務之一切相關事宜。獲獎時原則由授權代表人上臺領取,另推薦學校獎,則由團隊名義之授權代表人推薦學校獲獎。
  • 團體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體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 得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及作品展示活動,推薦學校則需由校長或指派授權代理人(至少主任職級以上)出席領獎,未出席領獎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
  • 本活動之得獎作品應為從未公開發表、未曾參與國內外其他競賽而有獲獎之作品及未仿冒或抄襲他人作品。參賽者須簽具附件四之切結書,若經主辦單位發現入圍決選之參賽者未遵守所簽具切結書之規範,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其參賽及得奬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推薦學校獎座。
  • 參賽者作品應於114年10月15日(含)前至活動網站完成報名及繳件上傳,逾期不受理。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公平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 得獎名單公佈前,若參賽者自行放棄參賽時,須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放棄參賽資格;若於得獎名單公佈後,參賽者自行放棄得獎資格時,亦須以書面向主辦單位提出放棄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推薦學校獎座。若有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仍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參賽者若有違反本競賽要點所列之規定,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得撤銷其參賽資格,若已獲獎,將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推薦學校獎座,另若有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仍須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智慧財產權
    • 得獎作品(含前三名及佳作)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所簽具之附件三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使用、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媒體廣告、商品化或其他任何合法之方式利用得獎參賽作品,均無庸通知及支付費用予立同意書人。
    •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設計與編製,取材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文字、照片、圖片、影片、影音為內容或由人工智慧軟體自動生成,並於附件二參考資料註明出處,作品內容若有取材自已獲授權之文字、照片、圖片、影片、影音等內容,請於附件二附件資料附上原著作權單位/個人授權證明文件,並於作品『引用』內容出處,加註經原著作權單位/個人授權使用等字樣。
    • 參賽作品若有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主辦單位得撤銷參賽資格;若已獲獎,將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推薦學校獎座,參賽者不得異議。參賽者應對其行為所生之法律責任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任何關係。
  • 得獎之參賽作品係作為示範教材,將公告於「全國法規資料庫」,並提供免費瀏覽、下載,以推廣法治教育之用,參賽作品獲選為前三名或佳作之得獎者,應於競賽得獎名單公佈後,於主辦及承辦單位指定時限內,繳交依決選評審意見修改之得獎作品(電子檔)。未依照決選評審意見修改得獎作品,或未於指定時限內完成修改者,主辦及承辦單位得撤銷其得獎資格,並將該獎項調整為從缺,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狀及推薦學校獎座。
  • 依據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得獎者之獎金及獎品價值若為新臺幣1,000元(含)以上者,須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並繳交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0,000元(含)以上,得獎者須先繳交10%稅金,得獎者須依法將應納稅款繳交承辦單位後始得領取獎金,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 本活動獎項以公告於本活動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地區,如非台澎金馬地區參加者,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請註明指定台澎金馬地區之代收地址。
  • 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活動公告(通知)、新聞稿公佈、獎項寄送及主辦單位辦理全國法規資料庫相關宣傳活動之用。
  •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要點之權利,主、承辦單位並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布於活動網頁。
  • 本活動如遇有不可抗拒之因素或特殊情事,主辦單位保留更改相關內容及要點之權利,並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依據。